最高检发文:体系化破解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刑法规制三重困境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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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货币洗钱面临第191条犯罪范围有限、混合器/跨链交易致证据碎片化及资产追回障碍三重困境
- 建议推行“双重案件”调查模式以提升洗钱犯罪的打击效能
- 需建立区块链数据真实性规则与分层证据标准以破解电子碎片证据认定难题
- 应搭建国家监护平台以体系化解决涉案虚拟货币的资产追回障碍
- 主张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协议强化对跨境虚拟货币洗钱的协同治理
主要结论:玉湖区检察院和向潭大学的研究人员提出了一套打击虚拟货币洗钱的体系。他们指出三个问题——第191条下的犯罪范围有限、混合器/隐私币/跨链交易带来的碎片证据,以及资产追回的障碍——并建议“双重案件”调查、区块链数据真实性规则、分层证据标准、国家监护平台以及国际司法协助协议。
📰 来源:techflowpost
💬 引用锚点
针对虚拟货币洗钱提出“双重案件”调查模式,同步追诉上游犯罪与洗钱行为,破解第191条适用范围有限困境。
构建区块链数据真实性规则与分层证据标准,应对混合器、隐私币、跨链交易带来的碎片化证据难题。
建立国家监护数字资产平台并引入国际司法协助机制,强化跨境洗钱资产追回能力。
💡 一句话定义:
针对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刑法规制存在的三重困境,最高检发文提出体系化破解方案。
📈 核心数据:
- 识别出刑法规制存在犯罪范围有限、跨链数据碎片化、资产追回障碍三重困境
- 提出包括‘双重案件’调查、数据真实性规则、分层证据标准等系统化解决方案
- 建议建设国家监护平台和推进国际司法协助协议
🧭 快速步骤:
- 建立‘案件+数据’双重案件调查机制,同步推进刑事侦查与链上数据分析
- 制定区块链数据真实性规则和分层证据标准,规范电子证据取证
- 搭建国家监护涉案虚拟货币平台,保障资产安全保管与高效追回
常见问题
针对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玉湖区检察院和向潭大学提出了哪些核心解决建议?▼
双重案件调查机制、区块链数据真实性规则、分层证据标准、国家监护平台以及国际司法协助协议。
目前虚拟货币洗钱刑法规制面临的三重具体困境是什么?▼
第191条下游犯罪范围有限、混合器与隐私币及跨链交易导致的碎片化证据问题,以及资产追回障碍。
什么是“双重案件调查”机制,它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双重案件调查是一种将洗钱案件与上游犯罪合并侦查的机制,旨在通过全面审查资金流向和犯罪关联,有效突破证据碎片化和上下游协同犯罪的障碍。
针对虚拟货币跨境追踪难、证据碎片化的问题,有哪些具体技术性和制度性手段?▼
提出建立区块链数据真实性规则与分层证据标准,并借助国家监护平台进行涉案资产管控,同时为国际司法协助提供更明确规则支持跨境追踪与取证。
国家监护平台和司法协助协议在资产追回方面分别起什么作用?▼
国家监护平台提供技术基础设施,确保涉案虚拟货币的安全可控;国际司法协助协议则为跨境资产追回提供法律渠道与程序配合,共同解决资产追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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